打從我開始接觸網頁時
記得是8,9年前,當時用的是28.8k數據機撥接
對於網路上的音樂..覺得很好奇,覺得為什麼可以那麼好聽
又是有哪些人在幕後作曲,開發這一片園地呢?
而後網際網路的興起..
許多人開始製作自己的個人網站
midi音樂是絕大部分製作網頁的人使用的音樂格式
因為其輕巧,眾多業餘音樂家投身創作
所以也成為了最熱門的音樂傳輸格式
大學時代
因為要製作網路遊戲
我除了分配到的會員網頁製作,flash動畫之外
還新增了一項midi音樂製作的工作
便開始接觸了強大功能的"cakewalker"
才知道原來製作midi並不是簡單事
只花耳朵聽聽真的很容易,做起來就....
不過還是硬著頭皮憑著自己印象排音磚
製作了幾首再普通也不過的旋律midi音樂XD
重考那年,我擁有了第一隻和弦鈴聲手機,讀入的檔案是MID檔案
一頭熱還在母校開了一個MIDI版
因為實在太懶惰..又沒動力..真是冷清到不行..唉
直到最近使用的PHS手機
是使用寄送MAIL至手機的方式來存放MIDI音樂的
雖然MIDI檔案的音樂不比現今壓縮格式的音樂還要來的熱門
可是我始終比較喜愛MIDI..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喜歡
直到目前為止..MIDI音樂廳陪伴著我度過了90%以上的網路生活
它沒有華麗的版面,截至目前為止似乎沒有什麼更新網頁的美化工作
可是仍然是大家最熟悉的面孔..最熟悉的網頁操作介面
據說總瀏覽人次逼近六千萬..內頁點閱超過三億頁面
音樂檔收錄2500首以上,細分26單元
剛剛知道這個消息時真的很錯愕..
就連網站上說的8/15關站..以為會延個幾天
可是站長真的好盡責好盡責..準時關站了
尤其是留在首頁的一番話..更讓我動容..
說真的,建構音樂網站,委實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,尤其是MIDI音樂站台,因為每位網友對MIDI音樂的品鑑不一樣、需求不一樣、使用目的不一樣、而且連MIDI的定義、認知都不一樣的情況下,要做到符合大家不同程度的要求,的確不易且根本不可能,但我們還是盡力的提昇並朝這個目標邁進。前任站長一直標榜的「不是好歌不收錄,製作不好不發表」,自我接手後,還是稟承這一原則與作風來經營這個音樂網站。
MIDI在日本、南韓以及中國大陸都設有專門的音樂學校,唯獨號稱資訊大鎮的台灣沒有,這不僅造成今天台灣的電腦音樂水準不易提昇,而且也扼殺了許多對MIDI有志學習及發展的人才。
成立本站沒有所謂的崇高宗旨及冠冕堂皇的理由,我們不追求名利也沒有其他莫名其妙的目的,我們只是一群MIDI的愛好者,借助網路的方便性、快捷性,結合而發表一些MIDI音樂作品,不具營利行為沒有任何商業色彩,提供網友資源共享,提高大家對MIDI音樂的興趣而已。沒錯,我們的動機就這麼單純,至於;辛苦經營了八年之後才發現MIDI原來詞曲都得經授權才能發表,真是始料莫及,當初怎麼沒任何協會告訴我們,而是在8年之後............
當8年之後知道了.....
卻是著手關站
謝謝你..MIDI音樂廳
2006-08-15
MIDI音樂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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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di音樂廳怎麼關站的
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 函
設址: 100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2號5樓
電話:(02)2366-8998 (聯絡人:何敏綺)
受文者- "Midi卡拉OK音樂廳 網站"
發文日期-中華民國95年8月2日
發文字號-20060802-2號
附件-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會員名單
主旨- 請 貴網站(網址http://midi.club.st/KLOK/index.htm)
立即停止提供未經本協會會員授權之詞曲音樂著作所製作
成之MIDI音樂檔案及歌詞與曲譜供民眾聆聽或觀看或下載
,並不得提供其他非法MIDI網站的網址供民眾連結,俾免
觸法。
說明-
一、 本協會為依法設立之人民團體。會員公司共有十九家
(如附件所示),各自擁有音樂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專
屬授權管理之權利。本會以提供音樂著作資訊,促進
多元利用,並協調訂立各種音樂授權準則,引導合法
使用為宗旨。
二、 查 貴網站所提供之MIDI音樂檔案、歌詞、詞譜,其詞
曲音樂著作財產權屬於本協會會員公司所管理者,並
未取得合法授權,自不得製作成MIDI音樂檔案、歌詞
、詞譜等,放置於 貴網站上供民眾聆聽、觀看或下載。
三、 貴網站提供若干非法MIDI網站網址供民眾連結,其網
站所提供之MIDI音樂檔案、歌詞、曲譜等,其詞曲音
樂著作財產權屬於本協會會員公司所管理者,並未取得
合法授權。
四、 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: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
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
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」;第92條規定:
「擅自以公開口述、公開播送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、
公開傳輸、公開展示、改作、編輯、出租之方法侵害
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
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」。
五、 今本協會特發函敬告 貴網站,盼 貴網站秉持尊重著
作財產權之前提,立即停止前揭本函主旨所敘述之業務,
否則不排除依法追訴所有民、刑責任;若 貴公司欲繼
續經營此項業務,請速與本協會聯絡授權事宜,切勿瞻
徇自誤為荷。
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 理事長: 林婷蘭
附件:
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 會員名單:
香港商博德曼音樂版權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BMG)
香港商百代著作權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EMI)
香港商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WARNER)
香港商維京百代音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VIRGIN)
新加坡商新索國際版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SONY)
環球音樂出版股份有限公司(UNIVERSAL)
艾迴股份有限公司(AVEX)
台灣琦雅有限公司(PEER)
台灣滾石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(ROCK)
豐華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(FORWARD)
福茂音樂著作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(LINFAIR)
華研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(HIM)
大信唱片股份有限公司
鋒林傳播有限公司
可登音樂經紀有限公司 (CODEN)
常夏音樂經紀有限公司 (SUMMERY)
鏗鏘文化事業有限公司
自己有限公司
阿爾發版權股份有限公司 (ALF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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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笑的是「Midi音樂廳」比「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」早了半年成立。
原來如此,那麼看來真的是蠻可笑的
一群只注重營利而不顧音樂發展的協會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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